湘西凤凰少女坠楼案一审宣判

湘西凤凰少女坠楼案一审宣判

2010/11/1来源:互联网点击:2196

    9月4日,湖北少女邱某某在湖南凤凰古城一家酒店坠楼身亡。9月8日,凤凰县公安局依法对林义、龚丞等5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。由于犯罪嫌疑人涉及当地公安民警,此案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10月22日,该案一审开庭。鉴于涉及被害人隐私,未公开审理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:被告人林义、龚丞、韩晓东、徐磊和王凯以暴力、胁迫及投放“K粉”等手段,欲强行与被害人邱某某、侯某发生性关系,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,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,后果严重,社会影响极坏,依法应予严惩。

  据此,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、龚丞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;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13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;5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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