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为何出手犹豫?家电下乡到底受不受欢迎

农民为何出手犹豫?家电下乡到底受不受欢迎

2009/5/12来源:互联网点击:3361

       日前下村搞调查时,村民的一句话道出了他们的期盼:现在城里购房、购车甚至买电脑都是按揭了,为何就不可以将按揭推广到农村呢?
  的确,农村购置大宗家电、农机等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,而农村人收入甚微,这一笔数目可观的资金对于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的农民来说是相当的困难。如果在农机家电下乡政策中能灵活运用按揭,把金额在一定范围内的产品通过政府与银行挂钩,办理担保、按揭、补助贴息以及还贷等,那么农民对购置农机家电的热情肯定会高涨,不但扩大内需政策效果会更好,而且,这些助推新农村建设的科技产品能为统筹城乡发挥重要作用。

      在大批质优价廉的家电产品推销到农村市场之时,我们也替农民兄弟们担心,假如农民兄弟们由于缺乏电器识别常识,买到了一台以旧翻新拼装的不合格彩电、电脑时,他们会不会保存好购货发票,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。
  农民消费也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,选择家电产品,但切万注意,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跟着导购的感觉走,导购只会夸大产品的质量性能,选择家中最紧缺的什么电器为好,事前一定价格、售后服务等心里有底,保留好购货发票,万一遇到假冒质劣产品,能有地方投诉,投诉问题有人解决,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家电下乡是一件方便农民的好事,但教他们会消费、有一双分辨真假产品的火眼金睛,也可免以本来不多的钱买了一个闹心。

“家电下乡”也应听听农民的意思

新华社记者近期在河北省部分农村调研时了解到,一些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从2009年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实施“家电下乡”的消息后,普遍认为这是国家出台的又一惠民措施,并渴望早日能购买到“家电下乡”产品,同时也有不少人提出,应拓宽“家电下乡”渠道,不应局限于彩电、冰箱(冰柜)、手机和洗衣机,其他一些方便群众生活、农民急需、实用的家电产品也应列入下乡行列,还应考虑不同地区消费者的需求,并加强售后服务。
农民买家电还能得到财政补贴,这确是创新,如果家中在养老、就医、子女上学之外还有余钱需要购买彩电、冰箱(冰柜)、手机的话,而且能够消费得起,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确是惠农。而且,在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下滑,部分企业和行业经营困难的时候,实施“家电下乡”,有利于刺激消费,有利于家电企业走出困境。可以说,在目前“家电下乡”是双赢之举。但如果是供需不见面,供需矛盾,那么“家电下乡”就很难取得惠农的效果。
正如郑家河沿镇魏庄村闫福恩等村民所言,当前提倡和鼓励手机下乡的意义不大,因为农民中的手机用户已经相当普遍,而且通过经销商举办的“交话费增手机”等促销活动,老百姓就能免费获得手机,比财政补贴的“家电下乡”中的手机还合算。再比如冰箱、空调等家用电器在农村都有市场潜力,但从目前消费需求状况分析,洗衣机、太阳能热水器、电动自行车等更是老百姓比较急需的产品。如果将太阳能热水器、电动自行车等列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,可极大方便农民的生活。
因此说,“家电下乡”也应听听农民的意思,如供是为了销,而不是急农民之需,那么农民之需就无法满足,那么“家电下乡”就可能成为政府的面子工程。


陈晓云:谨防家电下乡成搜刮农民的闹剧

  首先,家电下乡的采购人为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与商务部综合司,采购资金来源(13%的补贴部分)为财政资金。因此,从采购人、资金来源及采购对象来看,家电下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,本应纳入政府采购,按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。但遗憾的是,家电下乡自2007年试点实行以来,一直未纳入政府采购,只是按一般招标进行。

  其次,家电下乡招标信息也未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,仅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、中国家电网、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上发布。更让人瞠目的是,前者从2007年成立至今,两年有余却未按工信部相关规定就行网站备案,某种意义上说属于非法网站,后二者则完全为企业经营性网站,且以上网站的信息公开均不完全,严重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应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。

  第三,具体的评标标准不合理。从公开资料看,家电下乡手机招标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,但其价格分值却只占总分比重的5%。家电下乡产品,从经济学角度而言,绝大多数属于价格敏感产品,但评标标准却将价格分值设置为如此之低的权重,自难保证价廉物美目标的实现,从而严重影响家电下乡的政府采购之政策功能。

  进一步,就法律角度而言,无论按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,价格标准都是综合评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评分标准。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中明确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,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(即权值)为30%至60%。家电下乡招标中的价格分值远低于此要求,价格评估因素作用被严重忽视,直接导致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虚高,中标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。这可谓是此次家电下乡价格扭曲核心原因之一。

  最后,完全由经营性企业代理家电下乡实现政府政策功能的存疑。家电下乡一直由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代理,而其本身为市场营利性主体之一,如何权衡自身的逐利性与政策的公益性,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。

  事实上,此次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完全是按商业项目来操作家电下乡。其先是领完财政部和商务部委托招标相关费用后,又以300元/次收取二十来页的招标文件费用,临了还要按2000元/中标型号收取中标服务费,从中所获利不可谓不菲。

  以手机招标为例,至目前为止,家电下乡中标的手机共有599型号,如每款中标型号收取2000元的中标服务费,则手机中标服务费一项,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帐就超过119万元。这还仅是手机项目,如果再加上彩电、电冰箱(冰柜)、洗衣机、手机、摩托车、电脑、热水器和空调等项目的中标服务费,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的进帐显然颇丰。

  至于家电下乡最后能不能完全实施下去,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在这方面的收益则不受什么影响,可谓旱涝保收。不过,这些中标服务费却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企业的经营成本。而一般经验表明,这类成本很难完全由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承担,更多的只能通过高报价转嫁到财政与农民身上,进而增加当前财政负担与农民购买成本,严重背离家电下乡的政策初衷。

  据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,今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资金将达到104亿元,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,放大农村近7倍的购买力。预测前景固然不错,但家电下乡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当前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,很有可能只是沦为个别企业的盛宴,甚至是一场搜刮农民的闹剧,扩大内需估计也就成剃头担子——一头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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